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是新时代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案,也表现出我国公共政策试点的典型特征。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同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发布。2014年年底至2015年年初,“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并产生第一批由中央财政支持的16个试点城市。

可见,“海绵城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部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所进行的具有探索和试验性质的改革。

2019年,中央组织部组织编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丛书。我有幸参与到该丛书的编写工作中,负责生态文明卷“海绵城市”案例的调研和写作工作,深入江西省萍乡市开展田野调查和专题研究。通过调研学习,对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有了一定的认识。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有着清晰的政策目标。试点开始前,中央就提出了明确清晰的政策目标,确立了“海绵城市”的概念、范畴和技术要求。通过竞争性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审批政策,选择一批具有政策试点迫切性、可行性和示范性的城市作为试点城市,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开展政策试点,鼓励地方的创新和积极探索。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政策内容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考虑对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进行修复,并建立韧性和健康的生态环境系统。在城市空间范围内,修复城市内部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考量。同时,也必须考虑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重构城市内部物质空间,改善生态环境和应对自然灾害,建构具备良好韧性的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具体措施为:保护原有生态系统、恢复和修复受破坏的水体及其他自然环境、运用低影响开发措施建设城市生态环境等。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政策工具是上级组织试验与下级自发试验的紧密结合。在调研中发现,“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政策工具具有通用性和地方性结合的特征。通用性表现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工具。如,绿地规划、道路规划、人居环境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材料选择。地方性表现为在“海绵城市”实践中的基层创新,如,利用地方产业的工业废料生产透水道路铺装材料、因地制宜针对老旧居住建筑设计、建造楼顶雨水收集设备和排放系统。上级组织试验的成果形成了通用性的政策工具,下级自发试验的成果形成了地方性的政策工具。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成功经验可以为今后的城市建设政策试点工作提供如下启示:

一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面向我国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设计明确清晰的政策目标。

二是,采用竞争性的申报审批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到政策试点中。加大中央对关键性政策试点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规范的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和管理制度,提高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的示范效应和综合影响。

三是,在政策内容方面注重一般和特殊、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之间在发展阶段、气候特征、生态环境、地理位置、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将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约束性和指导性相结合。

四是,推动上级组织试验与下级自发试验的紧密结合,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政策试验的主观能动性,合民心,集众智。一方面,推进适合本地实际的具有创新性和创造力的政策工具的设计和实施;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地方性政策工具的设计和实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五是,进一步加强我国城市建设政策试点的国际化传播,与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国际合作研究紧密融合,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展现新时代中国形象。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