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 “海绵”成示范

海绵十年,韧性自然。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这不仅为缺水城市的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还为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供了具体理论与方法。海绵城市历经十年时间的创新实践探索,在城市内涝、热岛效应、黑臭水体等“城市病”治理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成效初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宣传展示十年来中国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和智慧结晶,中国建设报社特此推出——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系列征集活动,具体工作由报社政策研究中心全面统筹。作为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系列活动的开篇,本期专刊特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专家及其他业界知名专家畅谈“海绵十年”。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海绵城市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突破中实现整体推进。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以健康的水系统为突破口,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海绵城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更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探索新型城市建设理念

2013年,我国开始探索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各地突破“以排为主”的传统雨水管理理念,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为载体,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将“径流体积—流量—污染物”等协同控制作为系统构建的核心指标,将内涝防治、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利用、水环境生态改善等作为系统构建的核心目标。

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2015年,我国以试点的方式正式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展2批共30个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试点工作。2021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目前已启动2批共45个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且已经启动第3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选拔工作。示范按照“顶层设计、系统谋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思路开展,在建设理念、建设模式等方面开拓创新,从“试点”走向“示范”,从“示范”走向系统化全域推进。今后,海绵城市应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标配”。

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成功实践和明显成效证实了海绵城市是系统解决城市雨洪管理问题和重构人水和谐关系的有效途径,可实现“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的多重目标。

“海绵十年”经验与教训

海绵城市建设应以问题为导向,以多目标雨水系统为核心,其主要目标包括内涝防治、径流污染控制、雨水收集利用、水环境生态改善等。在十年的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以多目标协同控制的海绵城市核心系统“1+3+1”,即以城市防洪系统+城市市政大、小、微系统+智慧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共同作用,实现“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协同。

海绵城市建设应注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完善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城市雨水径流的管控模式由“快排”为主转变为“渗、滞、蓄、净、用、排”的系统管控,对应的技术措施也应根据场地条件、规划目标和指标、经济技术合理性等因素,灵活选取多种设施组合。此外,目前已经出台的诸多政策与规范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大力支持,但由于某些区域环境、城市发展情况以及技术水准等差异,海绵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无法有效落实相关政策,需积极探索各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法律政策,明确建设项目技术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要牢固树立“全域”和“系统化”的思想,着眼于流域谋划。应立足于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杜绝城市建设中挤占天然滞蓄雨水区域的“填洼造地、封堵河道、围湖造房”等不合理开发建设。建立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城市建设技术体系,坚定不移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采用“+海绵”思维,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内涝防治、韧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海绵城市建设应综合统筹规划。进行“多规合一”统筹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各个环节考虑蓄排系统的构建。进行“区域整体”统筹规划,充分协调统筹排水分区间的关系,重视大排水系统下对应的汇水分区以及排水系统之间的动态关系,减少内涝压力转移。进行“地上地下”统筹规划,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片面认识。进行“灰色绿色”统筹规划,灰绿结合,绿色优先,最大限度维持原有自然水文特征。

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的全过程管理。有序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科学设定目标指标,合理划定排水分区,实事求是确定技术路线。加强多专业配合,做好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衔接。应尽快出台地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标准,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学习。海绵城市设计在新城区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多目标协同”原则,在建成区应遵循“问题导向、绿灰协同、绿色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可行性”原则,且注重简约适用,加强设计审核把关,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改。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海绵城市相关设施随项目主体同步施工和验收,并落实相应的运营维护主体和运营维护资金。运维主体要做好项目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发挥功能。主管部门应通过现场查验、资料校核、监测模拟等方式对海绵效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公众参与,使全民正确认识海绵城市。加强海绵城市的宣传教育,鼓励全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使其正确认识海绵城市的内涵与意义,辟谣“海绵城市无用论”和“海绵城市万能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获得感、幸福感,助力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海绵城市建设应智慧赋能,促进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数据平台共建。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核心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各项城市信息,对海绵城市所涉及的社会服务资源、社会经济与综合管理进行全面统筹、有效分配和充分利用,实现工作全流程、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提高运作效率。

海绵城市建设已经走过十年,这是中国特色城市建设发展之路,是新时代城市建设进程之新高度,是现代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提供了一套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在未来的发展中要立足“双碳”背景,继续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