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的检测与评价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水质检测与分级结果可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和整治效果评估提供重要参考。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 、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分级标准如下:

轻度黑臭(透明度10-25cm,溶解氧0.2-2.0mg/L,氧化还原电位-200-50mV,氨氮8.0-15mg/L),重度黑臭(透明度小于10cm,溶解氧小于0.2mg/L,氧化还原电位小于-200mV,氨氮大于8.0mg/L)。

水体黑臭程度分级判定时,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 处,水深不足0.5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原则上间隔1-7日检测1次,至少检测3次以上。

某检测点4项理化指标中,1项指标60%以上数据或不少于2项指标30%以上数据达到“重度黑臭”级别的,该检测点应认定为“重度黑臭”,否则可认定为“轻度黑臭”。连续 3 个以上检测点认定为“重度黑臭”的,检测点之间的区域应认定为“重度黑臭”;水体60%以上的检测点被认定为 “重度黑臭”的,整个水体应认定为“重度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