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许多城市迫切需要建设海绵城市

  201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提出了“海绵城市”的概念;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优先考虑将有限的雨水留在那里,优先利用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在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已逐步成为国家发展新模式,国民经济发展新方向。

  

  目前,我国长江中下游已进入雨季,许多城市面临排水防涝、黑臭水体的治理问题,迫切需要建设海绵城市,进行雨水收集利用,实施综合治理。“海绵城市”从“水”出发,产出的不仅是“水”,而且是“产业”,是政府挖掘和提炼的新的支柱产业--“海绵经济”,结合“城市更新”理念,催生新一轮产业经济中新一轮高科技企业的“海绵城市”。例如:宁波部分地区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市民被迫看海,宁波作为第二批我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核心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部分下落雨水都可以收纳,少雨时可以排出回用,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城市内涝与缺水并存的问题也逐渐得到解决。

  相对于一般的海绵城市公园,我国创造性地引入了“大小海绵”概念。大型海绵“主攻”集水区蓄水滤水,通过新建截污管网、调蓄池、生态滤池,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过滤系统;小海绵“主修”对雨水的微观调控,通过设置植草沟、调节池、生态滤池,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过滤系统。“大小海绵‘联动’,水体无黑臭、有小雨不积水、无积水。”

  以科研促进技术整合,从源头减排、排水系统改造、终端调节、水体修复等方面进行。提高土壤渗透性、减少雨水径流总量、降低洪峰流量、延长峰现时间等措施可从源头上减少洪水总量,有效缓解末端治理压力。优化城市竖向规划,在原有排水系统的基础上,提升部分落后管渠建设,实现绿色和灰色基础设施的互补发展。利用周边绿地、调蓄池、湿地等具有蓄积净化功能的“海绵体”进行终端调节,实现水体修复。

  根据国务院下达的指标,我国“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就地消纳和利用70%的降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的面积。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我国建成区面积为3.8424万㎡,按这个数量计算,“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12.97万亿元。海绵城市建设包括生态水系、绿地系统、海绵式道路与广场建设、海绵型小区、单元建设等,海绵式生态水系不能再蓄死水,必须结合黑臭水体的治理,加强水系连通,不得侵占河道。

  我国2479座城镇通过“海绵+”提升“城市更新”未来社区改造,有效拉动内需,在“海绵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在我国范围内,提出了“海绵+”的概念,以加快“城市更新”为基础,加快“城市更新”的发展,在“海绵”的基础上,加快“海绵”的开发利用,使雨水收集利用的地面不再导致洪涝灾害。

  在今后的岁月里,我国许多城市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对海绵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绩效、考核等全过程管理,建设海绵城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智慧水”的目标,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同体。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