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项目
一、设计依据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稿)》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6 年修订)
《杭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13-2030)》
《杭州市供水专项规划(2009-2020)》
《杭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规划》(2007—2020)
《杭州市区竖向专业规划》(2010—2020)
《杭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修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
国家现行相关的其他建筑设计规范法规
二、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地块地块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中,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良好。地块位于国际商贸城单元中部,划地块西侧为城市次干路九恒路,北侧为城市支路三卫三路,东侧为城市次干路稼南路支路段,南侧为跨十号港为城市主干路杭海路。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商务兼娱乐康体用地(B1/B2/B3),用地面积为6.4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为50米。
三、规划原则
(1)保护性开发。杭州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并结合这些区域及周边条件(如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
(2)水文干扰最小化。优先通过分散、生态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等目标,防止城镇化区域的河道侵蚀、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
(3)统筹协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水系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各规划中有关低影响开发的建设内容应相互协调与衔接。
四.上位规划解读
实施方案贯彻低影响开发理念,应用各类绿色雨水设施,结合雨水沟渠等灰色设施,重点解决内涝积水、径流污染等问题。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稿)》以及《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试行)》,选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综合径流系数、年SS总量去除率等作为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
表1 上位规划控制指标
|
近期建设控制目标 |
单元控规控制指标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5% |
78% |
综合径流系数 |
≦0.6 |
0.52 |
年SS总量去除率 |
≧40% |
43.18 |
人行道、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 |
≧50% |
|
绿色屋顶覆盖比例 |
10%-20% |
|
五、技术路线
适宜采用的设施:透水下垫面、绿色屋顶、植生滞留槽、生态树池、植被草沟、滞留(流)设施、收集回用设施。
六、控制措施
建筑屋面应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蓄存雨水。溢流雨水应进行收集回用。绿地应建为下凹式,并在适当位置应建雨水滞留、渗透设施。
(1)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利用下凹式绿地及透水路面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另外在地下室内设置雨水回用系统,其中蓄水池的容量为115m³,清水池容积10 m³。雨水蓄水池和下凹式绿地用作削减雨水峰值流量使用,同时收集的雨水经处理后作为绿地、道路浇洒用水。
(2)控制地块综合径流系数
设置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提高小区绿地与道路铺装的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绿地临近城市水体、城市绿带时,应利用城市水体、绿带进行整体雨水综合利用。
(3)控制径流总量与SS削减。
在建筑物周围设置绿化,同时临近绿地的屋面雨水采用间接雨水,设置雨水渗透沟引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设置透水性铺装。
七、分项设计
(1) 平屋面或坡度较缓(小于15°)的屋顶宜采用绿色屋顶的方式;大面积屋面雨水径流,优先引入建筑周围绿地中的雨水花园等生物滞留设施,下渗或集中进行收集回用,雨水渗透设施设计应考虑对建筑基础的影响。
(2) 在绿地适宜位置可增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塘、雨水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充分利用绿地滞蓄雨水。
(3) 地块内部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露天停车场宜采用渗透铺装地面;非机动车道路可选用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等;人行道可选用透水砖、碎石路面、汀步等;露天停车场宜选用植草砖、透水砖等。道路径流雨水优先集中引入周边的下沉式绿地中滞留下渗;较大坡度道路转输处宜建生物滞留设施。
(4) 有景观水体的应发挥其雨水调蓄功能,雨水径流经植草沟、雨水花园等处理设施后作为景观水体补水水源,严格限制自来水作为景观水体的补水水源,景观水体宜设计生态驳岸形式,并设溢流口。
(5) 优先采用植草沟、渗透沟渠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雨水径流,减少地块内雨水管道的使用;植草沟坡度不宜过大,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宜采用截污挂篮、环保雨水口等措施;主要道路采取植草沟排水方式应铺设防渗设施,防治雨水下渗对道路路基的影响。
八、指标分解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现状地块由JG1803-05A与JG1803-05B两个地块组成。
JG1803-05A地块位于地块西部,汇水面积3.71公顷,下垫面类型主要为建筑、绿地、透水铺装、不透水铺装。JG1803-56B地块位于地块东部,汇水面积2.70公顷,下垫面类型主要为建筑、绿地、不透水铺装、透水铺装。
参照《杭州市海绵城市导则》(2016.05)中径流系数表格,加权计算在地块内部绿色屋顶、硬质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以及不透水铺装的面积与径流系数。
表2 JG1803-05A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
|
|||
下垫面类型 |
|
面积(公顷) |
径流系数 |
A |
B |
||
硬质屋顶 |
1 |
0.76 |
0.9 |
绿化屋顶 |
2 |
0.7 |
0.4 |
绿地 |
3 |
0.85 |
0.15 |
透水铺装 |
4 |
0.74 |
0.25 |
不透水铺装 |
5 |
0.66 |
0.9 |
汇水面积 |
|
3.71 |
|
径流系数 |
(A1*B1+A2*B2+A3*B3+A4*B4+A5*B5)/(A1+A2+A3+A4+A5) |
||
50.42% |
表格3 JG1803-05B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
JG1803-05B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 |
|||
下垫面类型 |
|
面积(公顷) |
径流系数 |
A |
B |
||
硬质屋顶 |
1 |
0.47 |
0.9 |
绿化屋顶 |
2 |
0.57 |
0.4 |
绿地 |
3 |
0.7 |
0.15 |
透水铺装 |
4 |
0.54 |
0.25 |
不透水铺装 |
5 |
0.42 |
0.9 |
汇水面积 |
|
2.7 |
|
径流系数 |
(A1*B1+A2*B2+A3*B3+A4*B4+A5*B5)/(A1+A2+A3+A4+A5) |
||
51% |
计算可得JG1803-05A地块径流系数为50.42%,设计调蓄容积为394.69立方米。按照设计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计算,本地块实际调蓄容积为504.72立方米;JG1803-05B地块径流系数为51%,设计调蓄容积为290.55立方米。按照设计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计算,实际调蓄容积为369.89立方米。
表4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
|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
设计调蓄容积(立方米) |
实际调蓄容积(立方米)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JG1803-05A |
50.42% |
394.69 |
504.72 |
78.20% |
JG1803-05B |
51% |
290.55 |
369.89 |
78.55% |
|
|
685.24 |
874.61 |
78.34% |
由表可得,地块内各部分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均小于6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8.34%,满足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2、年SS总量去除率
径流污染控制,在城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 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一般可采用SS 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SS 总量去除率一般为40%~ 60%,年SS 总量去除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SS 总量去除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的平均去除率
本地块内径流污染控制措施主要为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绿化植被缓冲带、植草沟等。经计算本地块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的平均去除率为72%。
表5 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去除率
单项设施 |
污染物去除率(%) |
透水铺装 |
80-90 |
绿色屋顶 |
70-80 |
复杂性生物滞留设施 |
70-95 |
绿化植被缓冲带 |
50-75 |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
40-60 |
人工土壤渗滤 |
75-95 |
植草沟 |
35-90 |
雨水湿地、湿塘 |
50-80 |
蓄水池 |
80-90 |
雨水罐 |
80-90 |
表6 年SS总量去除率计算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年SS总量去除率 |
JG1803-05A |
78.20% |
56.30% |
JG1803-05B |
78.55% |
56.56% |
经过计算得出,在以本设计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数量下,本地块年SS总量去除率均满足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3、其它指标计算
(1)广场透水铺装比例
广场透水铺装比例=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
经过计算可得本地块广场透水铺装比例为54.24%。
(2)绿色屋顶覆盖比例
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投影面积/地块总面积
经过计算可得本地块绿色屋顶率为19.81%。
4、指标比较
表7 各项指标比较
类型 |
近期实施方案要求 |
国际商贸城 单元指标 |
本地块设计指标 |
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 |
≧75% |
78% |
78.34% |
综合径流系数 |
≦0.6 |
0.52 |
JG1803-05A—0.50 JG1803-05B—0.51 |
年SS总量去除率 |
≧40% |
43.18% |
56.28% |
人行道.、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 |
≧50% |
|
54.24% |
绿色屋顶覆盖比例 |
10%-20% |
|
19.81% |
经过对比可得,在现有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下,各项指标均满足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要求。